这是几乎见证了我大学时代的一双鞋,有史以来我穿得最多最舒服也最喜欢的一双鞋。

         记得07年刚刚到雅安,妈妈把生活费给我之后,还让我置办一些生活需要,当然这一部分就不从生活费里面支出了。我在那几天疯狂买了一些比如手工布鞋、森马外套之类日后没怎么用的物件,然后报了份账单上去。一个月后,军训结束,国庆节回家,我给妈妈说,妈,我要买双鞋……

         雅安的雨是我见过最婀娜多姿,变化多端的雨。说婀娜多姿,是因为雅安的雨可以很美,轻轻的,绵绵的,学校的实验田在薄雾里都能显出几分姿色。高考后的夏天到雅安看学校,就吃了雅鱼淋了雅雨,果然如日后相识的雅女一般,让人神醉。说变化多端,是因为雅安在一个地方让我见识了我能想到的各个品种的雨,好像雨的博物馆。有那种从早到晚7-24类型的雨,有同学开玩笑说雅安一周下两场雨,一场下三天,一场下四天。也有那种rain cats and dogs(今天现学会的)一样的雨,打着我的大伞走到校门口再走回来都能湿到内裤。

         就是因为雅雨7-24的柔情和掉猫又掉狗的刚劲,让我觉得必须有一双好一点的鞋子来对付我的这双脚。后来还是在忽悠声中选中了探路者这双飞越二代(现在已经不知道出到多少代去了,五代总有吧……),当时几乎是最好的产品,优惠下来也是我最贵的一双鞋,我有心要穿上二十年。那还是个在探路者消费到四位数就能成为会员的年代,我也成了年龄最小的一个会员。随着李哥组织的活动越搞越大,生意也越来越好,我都不知道现在的入会门槛是多高了,只记得上一次听说的时候,也比我当年入会翻了好几倍。这也反应了近几年我国经济的一个方面,原来经济学真的像数学一样无处不在。

         国庆节结束,我就买了这双飞越。可以说这双鞋是我的大学生活正式开始的标志,我也跟着生龙活虎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 因为这双鞋我加入了俱乐部,十二月七号我第一次参加了活动。到了夹金山,拍了我至今为止最好的一张片子。在真正开始学习摄影四个月的时候拍的片子,在之后玩摄影的四年中再也没能超越,还因为自己版权意识的薄弱被擅自地、胡乱地用于商业目的,这些都是高潮来得太早的不良反应吧。可能是少了点什么,也可能是剩了点什么,缺少前戏的激情终究不会那么到位。出发之前有同学说做了个梦,言此行有凶兆,但我带了好作品平安回来。没想到几年后我再到这个地方,真的应验了那个梦。当然,这是另外一个精彩的故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大地震发生时,我正穿着这双鞋逃课在老板山拍片。对于那种没有风但是树木发出疯狂的沙沙声,和由远及近的地底传来的隆隆声,我的第一反应是有妖怪。第二反应就是立刻冲下山开始记录震后的种种,没日没夜地到处跑,跟着各种各样的人,记录各种各样的事。地震刚发生的几天里,我几乎没有脱过鞋,因为防水又透气,我的脚一直处于干燥凉爽的舒适环境中,震后遭遇各种雨我也莽处处到地到处冲。GORE-TEX真的可以称得上二十世纪对户外活动最有贡献的科技,这种材料真的让你在感到温暖。很庆幸地震发生时我正在山上没有在教学楼,被吓得不重,所以我还有胆量在各种不那么安全的情况下去拍片。后来老师和同学一起办了一个关于地震的影展,我有幸参与,这让我感到了原来办影展是个这么爽的事情。我也第一次强烈的感觉原来照片真的不能仅仅放在电脑上看,也不能从杂志上看,照片的归宿永远是冲洗、放大,最好能扩印到极限。

         这双鞋在酒醉之后协助我健步如飞。“1111惨案”发生以后,在回寝室的路上,我突然挣脱搀扶我的同学,在学校的大道上飞奔,据说三四个同学奋力追赶却无法缩短与我之间的距离。要知道我可是我们班男生长跑测验的倒数第二名啊!倒数第一名是身高不到一米七,体重接近0.1吨的肖小胖,而我的第二名对他的第一名也绝对不能以秒杀来形容。但是那天我在自由大学校园里奔跑,没有人能够阻挡,也没有人能够撵上。直到我将一根路灯柱子柔情地揽入怀中,如果路灯长脚活过来,我定会同她跳上一曲慢三的华尔兹。就在我将要对路灯行不轨的时候,气喘吁吁的三个同学将我控制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这双鞋虽然价格不算便宜,但真正把我穿的时间和带给我舒适的体验平均算下来,它应该是最便宜最划算的一双鞋吧。在一年多以前,我发现这双鞋再怎么耐操也快被我从脚后跟处给废掉了。一件东西往往不会同时全部坏掉,而是一个零件就坏了一辆马车。我不希望在它倒掉的时候捧着它大喊:鞋!你肿么了?鞋!于是找到我最信任的那个师傅,请他帮我救救它。师傅很轻松地说:垫一块就行了,你要三块的,还是五块的?我毫不犹豫地说:五块!师傅救过我的车,救过我的鞋子,救国小鑫鑫他爸的海鸥4B皮套,救过我包包的拉链,手艺真的一流。我的鞋重新焕发了生机,而且接下来我又很豪放地开始蹂躏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这双鞋陪我走过很多地方,迈过无数次的脚,环游着世界,用脚步丈量着这个地球,的一部分。我有个很奇怪的习惯,就是时常会把鞋子拿在手里看……当然,不是去闻了,只是鞋底朝上地看。我看到了嵌在纹路里的石头,糊在鞋帮子上的泥巴,得意忘形时候踩到的狗屎,以及穿山越岭时跟了我一起走的种子。虽然很多人走过的桥比我走过的路还要多,但看着这双鞋子,就产生一种错觉,似乎自己的人生已经走过不少的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经过一年多的折磨,前几天看那块似乎坚不可摧的垫胶也快不成样子了,鞋子的其他部分也受损严重。我准备给她做一个大的修补,然后将她的功能从穿山越岭调整到休闲走路,让她从激情燃烧的岁月里走出来,过度到陪伴我的日常生活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突然想要写一写这双我最爱的鞋子,是因为当我准备让它退役的时候,发现我的大学生活也快结束了。我对大学十分依恋,很不舍,这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,我的青春点cn,在川农。能够让我想起我的大学的东西不少,陪伴我走过大学四年的东西也很多。我的床,我的桌子,我的朋友们。我喜欢的几个歌手都唱过,他们说四年是一种病。我的四年是病情加重的四年,现在逐渐好转,正在准备着感染另一种更普遍更不易好转的病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感谢这双鞋子陪我走过了含金量很高的一部分青春,感谢我的朋友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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